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注冊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從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代理的注冊資本至少為500萬元人民幣;
·2.從事國際航空貨運代理的注冊資本至少為3億元人民幣;
·3.從事陸路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或者國際快遞業務的公司注冊資本至少為200萬元人民幣,兼營兩種或兩種以上業務的注冊資本以較高者為準,應該在注冊前咨詢當地監管部門。
·成立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的必要條件: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的設立需要有適合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專業人員;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業務設施;有符合要求的注冊資本章程和經營范圍。
因為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涵蓋的業務范圍很廣,包括清關、訂艙、空運、海運、陸運、多式聯運、包裝、倉儲、國內物流等。因此在填寫經營范圍時,可以將公司的經營范圍填寫為國際國內貨運代理、攬貨、訂艙運輸、倉儲包裝、集裝箱、裝卸、分撥中轉等運輸服務。
聲明:所發稿件、圖片、視頻均僅用于學習交流,不作為公正性證明,文章部分內容來自網絡或網民投稿,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處理。
